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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递出境假冒“伟哥”药品案

发布日期:2014-05-22 16: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情介绍: 

  20131224,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关员在监管出口至美国的邮政快件时,在寄件人为“GUO”,地址为“NO. 88 Chy Yang Road SU ZHOU”邮件内,发现正反面标有“Pfizer”、“VGR 100字样的药品约8750粒,涉嫌侵犯辉瑞产品有限公司备案的“pfizer(图形)”、“VIAGRA”商标专用权,并采取了暂停通关措施。后经权利人鉴定,上述药品为侵权假药。 

  处理结果: 

  根据总署要求,南京海关隶属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对该批侵权假药采取了控制下交付的方式,于201413日将涉案物品恢复通关,并送往美国目的地,由美方继续采取跟进行动。由于涉案物品已经离境,南京海关据此予以结案。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中国海关与外方相互合作的成功案例。近年来,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在邮递渠道发现的侵权案件也越来越常见,因此一方面海关需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相互配合,可以有效地深挖假冒侵权的链条,扩大打击效果。 

  (本案由南京海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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