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文件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和《江苏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效推进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促进了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18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8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明确了全年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确定了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推进专利纠纷社会调解机制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八项年度重点工作。制定了《2018年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将每一项工作具体落实到各个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并由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检查监督,各个处室、下属事业单位都各司其职,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按照中央和我省机构改革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改革,配合省编办拟定“三定”方案,理顺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并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及时修订权责清单,实现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严格落实“不见面审批”改革的相关要求,梳理我局“不见面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对纳入清单内的“对优秀专利项目的奖励”事项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做到最多见一面。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我局自2011年就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决策管理办法》,于2016年对其进行了修订,印发《关于修订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决策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重大决策的范围以及基本原则、决策程序、决策保障、决策监督等相关内容,将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制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试行)》,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根据上述办法,我局还制定了2018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增加《江苏省贯彻〈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有关工作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规定的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对外转让决策内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选聘2名法律顾问,制定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服务相关流程,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工作,《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条例》被列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2022年立法规划》,《江苏省专利行政执法办法》被列入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调研项目,我局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了南京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参与上述两项立法工作,包括立法调研、草案拟定、意见征集等工作,目前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部署,认真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我省涉及知识产权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涉及地方性法规的提出修订建议,并向省司法厅提出《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修订建议稿。2018年11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法规清理修订工作组统一安排,结合机构改革职能整合情况,我局梳理了现行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提出修改、废止意见,建议保留规范性文件23件,修改2件,废止38件,相关意见已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目前,规范性文件废止工作有序推进。2018年我局没有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四、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推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规定(试行)》,对行政执法事项编制详细的办事指南,在我局网站江苏政务服务网同时进行公开,对我局受理的执法案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案件基本信息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开,及时公开案件处理结果。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将执法行为全过程制度化、规范化,定期举办执法业务培训班,编制行政执法制式文本,委托研发执法管理系统,配备执法装备,实现执法全过程记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试行)》,明确各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应按规定逐级报我局备案。2018年我局组织全省开展了“护航”“溯源”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全省查办假冒专利案件7529件,处理专利侵权纠纷2078件,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1884件,案值8584.85万元,罚没款3303.8万元。针对侵权投诉较为集中的大型展会,我局委派各维权中心入驻展会,提供知识产权监管服务,现场受理投诉,2018年我局及各维权中心对中国(昆山)品牌产品进口交易会、亚洲户外用品展览会、2018亚洲自行车展等36场各类展会进行了现场维权服务。
五、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网站架构上强化互动栏目的建设与管理,通过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民意征集、依申请公开等专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咨询,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为社会公众提供了更为便捷、高效的服务。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0条,其中,政府公文类信息62条,重要会议类、重点工作、实事类动态信息1253条,其他信息15条。专利案件处理信息全部按要求进行网上公开。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对外宣传和信息交流的积极作用,努力探索政务微信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功能,于2018年1月开通政务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政务信息240期420条。公开的政府信息覆盖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以及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各个方面,全面展示了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动态和成效。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认真落实与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对接机制,全年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进会、解放思想促进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等活动30余次,实现了重大决策事项监督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监督,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度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及时指出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杜绝党风廉政风险隐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我局对省第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10号《关于推进网络零售标准化进程的建议》及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573号《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的建议》等7项提案进行了认真回复,按时办复率达100%,并充分吸取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我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方式。全面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局长信箱、咨询投诉、民意征集、依申请公开等信息渠道,2018年局长信箱和咨询投诉栏目共接收并处理来信85件,接收并答复依申请公开3件,得到当事人好评。
七、推进专利纠纷社会调解机制建设
以全省8个国家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58个分中心、工作站为依托,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积极解决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开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电话“12330”,建立健全各维权中心的案件受理、移送、办理、反馈等工作机制和制度,2018年全省共接听12330咨询电话7840次,服务企业1924家,移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455件,执法机关立案393起。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成立了江苏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并与南京仲裁委员会共同设立了江苏(南京)知识产权仲裁调解中心,选聘人民调解员130名,积极开展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仲裁、调解工作。完成了省政府法制办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与仲裁衔接软课题研究,申报并获批国家局知识产权仲裁调解能力提升项目。与省司法厅对接联系,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纳入省人民调解系统,完成了81件调解案件和2件典型案例的报送。推进我局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委托或者邀请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调解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意见》落实,不断加强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建设。2018年全省通过法院移送、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受理、维权援助中心受理等途径共受理188件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调解案件,调解结案188件。
八、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018年,我局继续强化对全省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针对全省专利行政执法人员轮岗、交流频繁及流动性大的特点,推荐新上岗人员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开展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2018年举办两期全省专利行政执法培训班,共培训来自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一线执法人员270余人次,目前全省拥有专利行政法证的人员达600余人。通过业务培训,使新入职人员取得了执法证,充实和加强了全省一线专利行政执法队伍,培养了一批业务骨干,提升了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同时,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并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省人大有关领导来我局开设专题讲座,局领导与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2019年,我局将按照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后我局的新职能,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整合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职能,研究制定局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工作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