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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苏知服罚字〔202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
当事人 苏州科联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8321310114C
主要违法事实

苏州科联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2018年以来接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委托代理专利申请业务,违反了《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第六条、第七条,《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九条第一款,《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号)第二十四条和《专利代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6号)第二十七条。
处罚结果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1293.5元,并处违法所得2倍的罚款102587元,罚没款合计153880.5元。
决定机关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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