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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十大典型案例之六

发布日期:2020-05-15 12:08 浏览次数: 字体:[ ]

案件六

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擅自使用

“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案

【案情介绍】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阳公司)在销售非阳澄湖大闸蟹时,擅自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经查,怡阳公司是“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授权使用单位,但自2018年5月起,怡阳公司从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消泾大闸蟹交易市场购进大闸蟹,在未对所购进大闸蟹作产地区分和未加施“阳澄湖大闸蟹”专用标识的情况下,在京东、天猫网络平台开设网店,以“阳澄湖大闸蟹”的名义对外销售。现查明,怡阳公司所购进的大闸蟹包括非产自阳澄湖地区的大闸蟹,不属于“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且怡阳公司有关大闸蟹进销货台账不完整,具有明显的逃避检查主观故意。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怡阳公司取得了“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授权,应当知道销售使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的大闸蟹应为阳澄湖所产,并加施“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专用标识。但怡阳公司从大闸蟹交易市场购进大闸蟹,却不作产地区分,直接以“阳澄湖大闸蟹”名义对外销售,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违反了《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理结果】

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0000元。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保护委员会取消了苏州工业园区怡阳大闸蟹有限公司“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授权,同时取消了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员资格。

(本案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

【分析点评】

地理标志属于证明商标,用以证明特定产品的来源,使用者应当确保产品的来源和质量。本案当事人虽然是涉案证明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但为追逐利益,利用从市场购买的非阳澄湖大闸蟹非法牟利,由于其会员身份,侵权行为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往往难以发现。这种非法行为既损害证明商标共同使用人的权益,也因侵权产品品质无法保障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予打击。

此外,对于地理标志的保护,权利人可以通过向行政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渠道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而涉案商品为鲜活农产品,具有时令性,每年销售的时间有限,如不及时制止和打击侵权,给权利人所造成的损失往往不可弥补,市场监管部门发现侵权行为后,快速采取监管措施制止侵权,以最佳方式及时纠正打击了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具有很好的典范震慑意义。另,本案中行业协会对当事企业的处理也彰显了行业协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为,具有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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