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专家解读(一)

发布日期:2020-08-28 16:11 浏览次数:

强化版权保护举措 促进我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省委宣传部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就贯彻国家《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落实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要求,加快我省推进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部署。版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意见》对强化版权保护、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我省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版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版权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不断加大版权保护力度,连续3年举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活动,连续8年开展作品免费登记服务,连续10年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连续15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连续19年推进机关和企业实施软件正版化,近三年全省共查处侵权盗版案件500多起,其中刑事案件近90起,5起案件入选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2家单位获评“中国版权金奖(保护奖)”,南通家纺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定为全球首家版权保护优秀案例示范点并颁发“版权创意金奖”。目前,全省建成版权工作站190多家,完成作品登记150万件,认定优秀版权作品300多件,荣获“中国版权金奖”作品奖1项,推广运用奖2项,获评全国版权示范城市3个,全国版权示范园区和单位20家。成功举办两届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实现版权交易超4亿元;成立了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版权贸易额累计超45亿元。2019年成立江苏版权纠纷调解中心以来,共调解各类版权案件99起,挽回经济损失175万元。随着版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我省文化领域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明显改善,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贡献率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版权产业增加值达8020亿元。

进入新时代,版权产业发展迎来难得机遇,同时也对版权保护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实施意见》顺应这一时代要求,结合江苏实际,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从制度建设、能力建设、手段建设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了任务分解式的具体安排,充分体现了版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总基调。

在版权“严保护”和“快保护”方面,《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予以部署。一是要强化融媒体、应用商店、微信公众号、电商平台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维护良好网络版权传播秩序;二是要强化图书、家纺、玩具以及影视放映、音乐使用等专业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三是要强化投诉举报、网络巡查等举措,扩大案源线索,查处大案要案;四是要强化软件正版化长效机制、督查机制和考评机制,引导优化授权模式,巩固和扩大正版化工作成效;五是要强化电商平台版权监管,推动电商平台落实通知-删除”规则等版权治理责任,阻断电商主体侵权盗版渠道。全省将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打击侵权盗版集中办案周行动、软件正版化提质增效行动和电商平台专项治理行动等“五大行动”,严格落实《实施意见》要求。

在“快保护”和“同保护”方面,《实施意见》在三个方面做出了安排。一是要把推进版权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提升版权执法监管能力,与统一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证据判定标准、促进行政和刑事有效衔接结合起来,把健全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强化调解协议执行效力与建立版权授权征信管理机制、强化作品使用人信用管理结合起来,打造纠纷调解、失信惩戒、行政执法和刑事打击四位一体的综合治理格局。二是要充分发挥版权社会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专业研究机构的智库支持作用、版权工作站的基层服务作用,大力支持时间戳、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作品登记、公证存证、调查取证中的推广运用,全面推动跨部门、跨地域、跨行业协作执法,打造社会力量、技术力量、执法力量协作共治的版权保护格局。三是要大力开展专项培训、版权征文、岗位练兵等活动,建立和充实版权执法骨干库、版权服务人才库、技术调查专家库、侵权鉴定专家库等,强化人才储备,提高保护效能。我们将逐步构筑版权综合监管体系、版权保护协作体系、版权人才培养体系等“三大体系”,将《实施意见》落到实处。

《实施意见》在强化高质量发展导向、优化版权保护环境方面也做了强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要推动文化业和制造业的原始创作与衍生开发,延长和优化产业链,形成优秀作品和高质量文化产品不断涌现的良好格局。二是要提升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的功能定位,扩大江苏版权贸易基地联盟影响力,办好各类版权交易展会,打造贸易基地、交易平台、授权会展和产业集聚区四位一体的版权贸易矩阵,形成版权资源有序快速流动的良好格局。三是要扎实推进版权示范城市、示范园区和示范单位创建,完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吴江丝绸优秀版权案例示范点调研项目并推广吴江经验,形成典型示范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格局。下一步,要通过实施优秀作品产业转化培育工程、版权运营能力提升工程和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工程等“三大工程”,贯彻《实施意见》相关要求。

我国《著作权法》即将迎来第三次整体修订,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也将做出相应调整,版权立法保护力度将得到大幅提升。《实施意见》与法律修订的总体方向相契合,与江苏经济文化发展要求相契合。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要求,必将有助于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创新能力,促进我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