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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我省将就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立法

发布日期:2021-09-28 10:31 作者:何萍 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9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南京召开,大会审议了《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作说明。

曹伟 摄

《条例(草案)》共六章六十四条,分为总则、创造与运用、保护、服务与管理、监督检查、附则。《条例(草案)》坚持创造是基础、运用是目的、保护是核心、管理是保障、服务是支撑,以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

为鼓励高质量创造、促进高质量运用,《条例(草案)》重点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规定:一是鼓励、支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各类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为高质量创造提供政策支撑。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建立和完善申请前评估、职务科技成果披露、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等多项制度。三是健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内容,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将知识产权纳入课程体系,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学院。四是加大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可以依法设立知识产权基金,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知识产权债券等形式融资。

为强化高标准保护,《条例(草案)》在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立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自我保护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动开展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工作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立知识产权信用承诺制度。二是健全保护工作机制。明确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职责,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建立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案件移送制度,建立及时制止涉嫌侵权行为制度以及技术调查员、调查令、案例指导制度。三是强化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定商业秘密、重点商标、电子商务、展会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措施。

为实现高水平服务与管理,《条例(草案)》在以下几方面作了规定:一是提供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才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开放和有效利用,建立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分析和发布、快速审查和优先审查服务等制度。二是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推行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规范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三是完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知识产权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健全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审查、维权援助和风险预警机制。

为更好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条例(草案)》还建立了相应的监督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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