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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000466009218D/2022-00080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3-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1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07 09:06 浏览次数:

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1.问:2021年12月成立的新机构,2021年底前未承接专利代理业务,是否需要提交年度报告?

答: 2021年12月31日之前获批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提交2021年度报告。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即可。

2.问:专利代理机构准备注销,是否可以不提交年度报告?

答:年度报告提交工作是专利代理机构每个年度都需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专利代理机构准备注销的,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送,以免因未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注销手续的办理。

3.问:年度报告有其他的报送渠道吗?

答:没有。需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报送。

4.问:系统登录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可通过“忘记密码”申请重置。各专利代理机构在管理人员变动时应注意交接,避免因忘记密码耽误年度报告报送进度。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咨询电话为010-62088537。

5.问:今年年报的时间是截止到什么时候?会延迟吗?

答:截止时间为3月31日。2022年4月1日,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将自动把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予以公示,自动把应交未交的专利代理机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请各机构抓紧时间尽快填报,力争在2022年3月20日前完成报送,以免出现后期系统拥堵或无时间补正影响报送。  

6.问:年度报告内容有哪些可以不填写?

答:年度报告所有内容都需要填写,不能有空白,相关信息需与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司法行政部门登记信息一致。

7.问:专利代理分支机构需要单独报送年报吗?

答:专利代理分支机构相关信息由其所在的主营机构汇总上报,无需单独报送。另请注意,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属于业务专项报告,不等同于市场主体年度报告,两者不能等同也不能替代。分支机构如是市场主体的,要做好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

8.问:网站和网店的信息是否要填写?

答:需如实填写。专利代理机构目前没有设立网站的,需在网站地址处填写“无”。专利代理机构没有开设网店的,在网店名称和网店网址处均填写“无”。

9.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或省知识产权局会给专利代理机构相关人员发送年度报告相关短信吗?

答:不会。自2021年起,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提交相关工作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会给机构打电话或发送短信,省知识产权局会对2021年新成立的机构和年度报告递交工作后进的机构进行重点电话提醒。请各机构对有关年报报送的来电、微信、短信等信息提高警惕,切忌点击陌生网址链接,不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信息,尤其是银行卡密码和验证码,注意资金安全,谨防诈骗。

10.问:有什么咨询方式吗?

答:业务咨询电话: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处025-83279966;江苏知识产权服务机构QQ群:25809878;技术支持电话: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系统010-62088537。

链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专利代理机构2021年度报告提交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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