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320000466009218D/2022-00099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4-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解读(三)

发布日期:2022-04-28 10:46 浏览次数:

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处长  姜伟

4月26日,《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了设区市知识产权部门可以行使专利代理行政处罚权,这是江苏省立足实际、下沉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的有益做法。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经营、扰乱行业秩序的违法违规代理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深化“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地全面加强代理行业监管,形成了“面上形成声势、线上从严打击、点上持续发力”的综合治理局面。根据《专利代理条例》规定,省级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代理管理工作,存在监管层级较高、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地方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区执法需求的新模式、新路径。

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达,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监管特别是专利代理监管工作。2021年,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约谈指导代理机构604家,立案17起,罚没款163万余元,初步形成了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为进一步加大专利代理监管力度,此次通过地方立法,将专利代理相关行政处罚权下放到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是加强专利代理行业监管的一项新举措,不仅有效解决了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而且有利于提升专利代理行业执法效率和监管水平,营造法治化知识产权代理发展环境;有利于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及时发现辖区内专利代理的潜在性、苗头性问题。

在实施《条例》过程中,要注意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完善指导机制。加强对设区市专利代理执法人员指导,编制执法办案手册,对于行政处罚权下沉要做到“交得稳、接得住、管得好”。二是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对于跨区域案件、复杂案件需要协调的,要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所有案件都办得准、办得实。三是建立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抽查案卷、调取执法记录等方式,督察案件是否规范、公正,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同时,注重收集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链接: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