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正式公布,并将于2025年4月26日施行。
条例包括总则、促进、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52条。条例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方面有着鲜明的机制创新和南通特色,具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条例关于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知识产权总监制度、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委托制度、人工智能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等诸多内容,在立法中属于创新之举。
条例的制定,对于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