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4·26知识产权日”,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活动主题为“创新改变生活”。3月31日,江苏省下发《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在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强化协同保护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一个地区的知识产权案件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科技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和政府支持力度相当。
4月21日,记者在省知识产权局召开的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闪电”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16年,全省专利行政执法立案总数6390件,同比增长29.93%,案件数量全国排名第2位。会上,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黄志臻透露,去年全国“双打”(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评比中,江苏的综合得分为96.5分,位居全国前五位,进入第一方阵。
4月20日,即前一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向社会发布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2016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3449件,审结11727件。数据同时显示,2011年,江苏民事案件新收案数为5197件,而2016年达到10058件;审结数2011年为5376件,2016年则达到了11727件。
五年前后的数据对比明显,全省法院去年收案和审结数双双“破万”。对于案件量大幅攀升,省高院民三庭庭长李红建向本报记者分析成因:江苏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同时伴随经济活动日益频繁,权利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许多企业直接聘用专业维权机构,以及行业管理组织在本领域进行集中维权,导致案件量大幅攀升。
行政与司法协同作战
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江苏省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正在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然而,现实环境中,知识产权保护仍有诸多问题亟待破解。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黄志臻透露,依照省政府要求,省知识产权局正与省司法厅、省法院等部门加强联系,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落地实施。
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方面,全省各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将联系司法部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接受法院、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当事人的委托,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健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在知识产权公证服务方面,加强与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知识产权公证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数据公证,通过打包存管服务等方式降低权利人和企业维权成本;在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方面,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与省司法厅、省高院的沟通协调,建立一套知识产权司法鉴定的规范程序与监督制度。
专家支招维权途径
当下,无论是电商还是展会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简单易行、成本低廉,新技术催生的新模式也使得侵权影响力急剧加大,互联网进一步增加了复杂性、虚拟性和隐蔽性。进一步提高执法维权的效果成为必由之路,省知识产权局和省法院有关负责人同时呼吁权利人要懂得维权、善于维权。
据了解,目前寻求知识产权保护途径常有三种选择:一是民事诉讼方式;二是如果侵权行为构成犯罪,可向公安部门报案;三是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维权。
“现在省、市知识产权局都可以进行知识产权执法,法院已经赋予了调查取证的权力。”省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黄志臻介绍说,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可免费受理相关案件。不过,他也提醒权利人和企业,一定要注意原始证据的保存和收集。“如果只是单纯的知识产权纠纷,尽量请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来处理。”
“基层法院已经出现权利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要求民事赔偿的案例。”省法院相关负责人则向本报记者透露说。(记者 万森 通讯员 张锋 高苑)
来源:江苏工人报 20170426 A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