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台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
【时间:201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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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出台《关于进一步遏制和防范非正常专利申请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办法》指出,江西省专利资助重点应向企业、PCT和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倾斜, 对市级或县(区)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专项资助。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将建立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记载专利申请人的诚信状况,市、县(区)知识产权局可利用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监控和管理辖区内专利申请质量。南昌代办处将对每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和确认的本省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通报全省。
《办法》强调,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确认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要督促其采取主动措施消除或降低影响,并暂停专利资助,暂停费用减缓审批。一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本省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省局将严格按照办法执行,将情况记入专利申请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申请专利资助、费用减缓、加快审查以及申报科研项目、专利研发和产业化等项目,并追回已经减缓的专利费用和已发放的专利资助费用。
据悉,《办法》的出台旨在为进一步规范江西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和专利代理机构专利申请行为,维护正常专利工作秩序,提高江西省专利申请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