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知识产权宣传周 > 通知方案

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11 16:06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强省建设,在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根据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知发办字〔2022〕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充分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以及《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全省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新进展、新风貌、新经验、新成就。

(二)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宣传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江苏知识产权系统勇于改革创新、不断先行先试取得的巨大成绩,宣传“走好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的江苏实践,用心用力用情组织好新闻宣传、文化培育、意识提升等各项主题活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凝聚奋进力量。

(三)按照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持续做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各环节重点工作宣传报道,着力宣传《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深入解读有利于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宣传工作落实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让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和积极行动。

(四)围绕知识产权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持续做好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成果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等政策措施,全面呈现知识产权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幸福生活、服务改革开放大局、维护国家安全各个方面的重要支撑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引导公众严格保护和合理运用知识产权。探索通过图文音视频等新媒体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普及活动,促进社会公众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意识提升,积极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为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氛围。

五、有关要求

(一)要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微信、新闻客户端、微博等新媒体,面向创新主体、机关工作人员、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省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态势。

(二)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注重宣传阵地的规范化管理,夯实主流思想舆论,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切实增强宣传工作实效。

(三)积极提供报道线索,及时收集和报送本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特色典型案例,省知识产权局将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省内主流媒体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动态展示全省各地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信息。

(四)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并及时总结凝练工作经验,分别于4月15日前、5月6日前,将本地区宣传周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报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3月31日

(联系人: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宣传教育处 张锋;电话:025-83279980;电子邮箱:zhangfeng_zscq@js.gov.cn;投稿邮箱:jszscq@js.gov.cn)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