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68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30 17:06 浏览次数:

苏知提案〔2022〕7号

余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加强中成药普及推广应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后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江苏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和法规,将中医药领域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领域。全省知识产权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政策引导、能力提升、服务支撑、氛围营造等方面多措并举,着力提升中医药行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为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一是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知识产权保护氛围。将中医药领域有关医院、研究机构、企业等作为重点,通过专题培训和媒体宣传,加强知识产权知识普及和政策解读,宣传普及专利法、商标法、地理标志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提高相关主体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实施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工作水平。将中医药作为省级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的重点支持领域,优先支持中医药领域相关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承担计划项目,通过项目引导等方式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对于基础较好的成长型企业,引导其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于龙头骨干企业和高校院所,支持其牵头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建立产学研服协同创新机制,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布局,先后立项支持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药科大学等知名中医药企业、高校院所承担省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有力支持中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保护中医药领域创新成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目前全省已建成8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2个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实现全省13个设区市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机构全覆盖,其中南京、泰州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医药产业作为重点服务领域,为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奠定了基础。会同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保持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加强对洋马菊花等中药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引导地理标志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提升药材品质,培育我省中药药材品牌。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吸纳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为我省中医药产业和相关企业加快发展贡献知识产权力量。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将中医药产业作为“双打”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的重点领域,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指导力度,对基层报请指导的案件48小时内予以答复,缩短办案周期。指导全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主动对接中医药企业,了解其维权需求,提供优质便捷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指导中国(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化充实备案中医药企业名录,拓展服务覆盖面,完善中医药产业专家库,提高中医药领域专利审查效率。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统筹布局,支持连云港等中医药产业集中地区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我省中医药产业相关企业提供更多的知识产权快速受理、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绿色通道”,支撑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二)进一步加大中医药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指导力度。引导和支持更多中医药企业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做好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在泰州医药城等医药产业集聚的地区,推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站,建立直接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联络员制度,为企业解决知识产权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服务,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支持中国药科大学等组织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加快相关中医药专利技术转化运用,助力中医药企业创新发展。协调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医药企业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力度,加快审批相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工作培训和辅导,引导中医药企业积极申请布局PCT专利、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等,运用知识产权加快“走出去”步伐,更好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三)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支持力度。在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等计划项目中,持续将中医药产业作为重点支持领域,引导有关企业和高校院所加强自主创新、强化专利布局、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持续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我省中药资源丰富的地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申请、品牌培育和保护,推动我省中医药产业加快发展。

最后,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26月24日

联 系 人:姜有玉

联系电话:025-83236366

    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