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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书文号 苏专代案字〔2022〕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当事人 江苏弘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23138518428
主要违法事实

江苏弘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2021年以来,代理了1519件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四一一号《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第二条所述的非正常专利申请,涉及全国多个省份,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构成《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从事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严重扰乱专利工作秩序”的情形,属于《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项规定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50000元。
决定机关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决定日期 2023-02-03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