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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

发布日期:2024-01-04 10:09 作者:郭永 来源:徐州市知识产权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司法行政职能,12月28日,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四个坚持”基本工作原则,即坚持对侵权恶意明显、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侵权行为体现最严格的保护地理标志的价值导向;坚持对准确界定地理标志的权利范围,充分运用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规则,构建全方位、多维度的保护体系;坚持开通地理标志维权绿色通道,推进办案效力提升,实现快速受理、快速处理、快速反馈的快保护格局;坚持加强执法司法机关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中的程序衔接和协作配合,推动执法、司法标准统一,形成地理标志大保护格局。

为保证《实施意见》各项举措切实落地,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和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以推动地理标志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地理标志培育、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重大疑难和前沿问题,结合地区优势和特点,设立联合保护工作站,推动地理标志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特色产业发展及乡村振兴有机结合,创建徐州市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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