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发布时间: 2024-12-24 10:59
为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展会秩序,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近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省版权局、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江苏省分会联合印发《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各方职责、程序、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
《江苏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共二十条,主要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适用范围广泛。该办法不仅适用于线下展会,还涵盖了线上展览活动,适应了现代会展业的发展趋势。二是责任明晰。明确规定了展会主办方、参展方以及相关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对于持续时间较长或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展会,要求设置知识产权工作站,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员进驻,以便及时处理现场出现的问题,保障展会期间的知识产权秩序。三是纠纷处理流程简化。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争议较小的案件,《办法》规定可以在24小时内快速处理完毕,加快权利救济的速度。四是后续监管有保障。明确后续跟进措施,针对展会结束时未办理结束的案件,相关材料将移交给有管辖权的部门继续依法处理。此外,展会结束后,主办方还需向有关部门报送知识产权投诉及处理情况,确保整个过程透明可追溯。本办法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并设定了两年的有效期至2027年1月31日止,给予了各方足够的时间准备和适应新规则。
下一步,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办法》宣传解读,指导各设区市、县(市、区)规范展会知识产权管理程序和内容,推动《办法》全面落地实施。
作者:刘得胜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来源:江苏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