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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培训师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1 14:10 浏览次数:

苏知办发〔2024〕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高质量推动“五区五高”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强化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供给,加强省内知识产权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充分发挥专家师资带动作用。经研究,省知识产权局决定征集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培训师资,推动形式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别知识产权服务培训需求的师资队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二)业务能力较高。在知识产权服务业等相关领域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基础或实践工作经验,从事知识产权实务(或教学)工作5年以上。

(三)胜任工作任务。热爱培训工作,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高度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年龄原则上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参与全省面向知识产权服务人员组织的各类培训、讲座等有关教学、考评工作。

(二)参与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训课程开发、课题研究、学术交流、新闻宣传等工作。

(三)参与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活动的调研、指导、咨询等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一)申报推荐。本次遴选接受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申报人须填写申报表(附件),并选择不超过3项授课专题,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并附申报或推荐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学历、职称、职业资格、授课经历、学术成果、奖励荣誉等),请于2024年7月1日前报送至文后指定邮箱。

(二)初步审核。省知识产权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就材料是否齐全、被推荐人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业务水平、授课经验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评定公示。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条件的被推荐人员,将在公示无异议后,作为江苏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培训师资。

四、师资管理

为充分发挥师资在知识产权服务培训中的支撑作用,省知识产权局加强师资的科学管理。

(一)择优选配。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课程设置,择优遴选相关领域或者专业的老师,确定授课主题。

(二)动态管理。对师资实行动态管理,实时了解掌握老师履行职责情况,并及时调整优化。

(三)强化监督。老师在开展培训工作过程中违法违纪的,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25-83279966

电子邮箱:jsipfwc@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邮箱报送推荐表的word版、带章扫描件PDF版、证明材料PDF版,邮件主题为“专家申请-姓名-所在单位”)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服务培训师资推荐人选登记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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