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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6-10-27 08:47 浏览次数: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经有关单位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拟同意南京盛源祥食品有限公司等11家单位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如对公示有任何异议,请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公示结束后,省知识产权局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并公告。

 

附件:拟同意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单位名单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10月27日

 

咨询电话:任  艺  025-83236375

监督电话:刘  云  025-8323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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