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是区域特色经济的核心载体,也是传承地域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消费者权益,省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实施“守护‘苏地优品’行动”,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理标志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征集范围】
江苏省范围内违反地理标志相关规定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重点征集以下内容:
一、侵犯地理标志商标权的违法违规线索
(一)未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地理标志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地理标志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违反地理标志产品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线索
(一)在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
(二)在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使用与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相似的名称,误导公众的;
(三)将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用于产地范围外的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即使已标明真实产地,或者使用翻译名称,或者伴有如“种”“型”“式”“类”“风格”等之类表述的;
(四)在产地范围内的不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和管理规范要求的产品上使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名称的;
(五)在产品上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六)在产品上使用与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近似或者可能误导消费者的文字或者图案标志,误导公众的;
(七)销售上述产品的;
(八)伪造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
(九)其他侵犯地理标志产品合法权益的行为。
【举报途径】
1.网络举报:扫描下方二维码报送有关线索。
2.电话举报:拨打12315服务热线。
【征集须知】
1.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2.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单位名称、经营地址或网址、违法违规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图片、视频、票据等)及本人联系方式。
3.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