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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时间:2015-06-30】  【作者:】  【单位:】 
苏知党组〔201318
关于印发《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近期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要求,现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办法,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中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党组      
                2013922           
 
附件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近期有关作风建设十项规定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切实改进文风和会风
1.大力改进文风。切实精简发文数量,严格规范以局名义的发文,具有全局性、综合性的通知、意见、请示、报告等文件以局名义发文,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一律不发,可以使用函发的文件,一律不以局党组或局名义印发;会议已经印发的领导讲话不再发文;上级机关通过政务网站,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转发;上级机关来文,如无具体实施意见,原则上不再转发。着力减少纸质文件流转,大力推动省局及知识产权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逐步推进电子政务网上运转,不涉密、可公开的文件,一律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一般会议通知、临时性工作和一般性事务,原则上采取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网站等途径布置;充分发挥局机关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作用,逐步实现无纸化办公。倡导朴实文风,讲话稿、总结材料等一般性文件,做到言简意赅,多讲实话真话,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各类文稿一般控制在4000字内。大力提高公文办理时效,严格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公文办理工作规定》进行公文处理。坚决压缩各类简报,原则上只保留《江苏知识产权》、《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年度报告》、《江苏知识产权统计》,各业务处室编发的指导性、统计性报告,原则上以电子形式使用,不印发纸质材料。
2.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地点,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性知识产权局系统工作会议,压缩以局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凡是可开可不开的会一律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会议只安排与内容密切相关的地方、部门或单位人员参加,全省性会议不超过200人,会期控制在1天以内,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会议,人数不超过100人,时间不超过半天;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的研究问题、协调问题的专题会,会议地点尽可能安排在局会议室,凡是能用视频召开的会一律用视频方式,时间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讲究会议实效,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除全省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主题报告外,原则上领导会议讲话时间不超过60分钟,讲话要精炼务实,评价成绩、分析问题要客观,部署工作要具体,提出措施要可行,其他同志发言不超过15分钟,讨论发言不超过10分钟,发言要重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减少一般性表态和工作汇报。会场布置要简朴实用,不制作背景板,不摆放花草、香烟、水果,不安排茶歇,不发放材料袋、笔和记录本,会议期间不搞会外活动和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和物品。除省委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安排的重要活动外,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庆祝会、表彰会、研讨会及论坛等活动;除局党组统一安排外,不参加一般性的奠基、揭牌、庆典,不参加地方举办的一般性节庆和宣传等活动。
二、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和来信办理工作
3.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局领导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导、协调全局信访工作。处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办公室为信访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信访事项的登记、分办、催办、督查、备案。各处室负责处理与本处室业务相关的群众来信来访,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处长(主任)是信访办理的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部门按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负责省知识产权局系统信访举报查办工作。
4.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群众上门走访或反映情况的,由办公室先行接待,初步了解情况并做好接访登记,对一般来访案,登记后根据来访内容和处室分工,直接转责任处室办理;对重要来访案,登记后呈局领导阅批后分办。办公室接待人员对来访群众应热情接应,耐心听取群众陈述,不得推诿、敷衍。责任处室承办人接到来访案后,应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办理来访事项,认真做好来访内容记录,对来访事项简单、明确,适于当场答复的问题,承办人应随时面复;对须经调查核实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形成答复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同意后再给予答复;对重大事项,应形成书面答复意见,逐级报至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再答复来访者。责任处室承办人在办理来访案中,应杜绝轻意随性答复。群众来访案办结后,责任处室承办人应将口头或书面答复意见以书面材料,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办公室备案。来访案如涉及多个责任处室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共同处理。
5.认真做好人民来信办理工作。群众以书面信件、电子邮件、来电方式反映情况,或接到上级机关批转的人民来信时,由办公室视类别分别做好登记,提出处理意见,报局领导阅批后,转责任处室处理。责任处室承办人接到来信案后,拟定书面答复意见,对一般的群众来信,承办人将答复意见报处室负责人审核并签署姓名后答复来信人;对重大事项,承办人将答复意见逐级报至分管局领导阅批同意后答复来信人;对上级批转的来信,承办人将办理情况附答复意见逐级报至局领导阅批后送办公室,由办公室转报交办机关。人民来信案办结后,责任处室承办人应将答复意见、来信原件、来电记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后一并报办公室备案。来信案如涉及多个责任处室的,由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处室共同处理。
6.严格落实限时办理制。办公室或监察室接到信访案后,对于一般信访事项,应在1-2日内完成登记、分办工作,对于紧急信访事项应立即处理;对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案,应在1-2日内呈局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进行分办。各责任处室在收到信访分办案后,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在1日内向办公室说明情况,并附书面退办理由,否则视为承办开始,确需调整的,由办公室做出调整意见;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自登记之日起15日内通过适当方式将是否受理的意见告知信访人,所有信访案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局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期不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7.完善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基层联系点制度。局领导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驻点调研时间不少于7天,每位成员相对固定联络片区。处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每位干部至少与一家基层单位对口联系。领导干部要深入群众,鼓励他们讲真话、讲实话,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实打实解决群众问题。
8.推进三解三促活动常态化。局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安排5-7天时间深入企业和基层单位,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在局党组统一安排下,集中时间围绕知识产权工作服务经济、服务社会以及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和作用的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调研,深入实地、了解一线,察民情、听真话、解难题,不搞一般性的检查指导,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撰写专项调研报告向局党组汇报,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建议。
9.强化调研工作的科学性。调研工作要讲究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事先拟定课题或提纲,事后形成调研报告。在集中调研的时间内,统筹安排地点,既要选择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和单位,更要到困难多、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和单位去调研;提倡开展不打招呼、不走规定路线、一竿子插到底的随机性调研。调研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不讲排场,做到轻车简从、谢绝迎送、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侧重安排与调研主题相关的人员特别是基层一线人员进行座谈会、讨论会,力求掌握真实情况。
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
10.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尽快完成局《政务公开办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办法》及《违反政务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审核和发布。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定期研究和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尽快对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平台进行改版升级。积极依托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专利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提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了解我局政务信息的服务水平:在申请形式上,在原有书面、口头申请的基础上,增加远程电话申请形式;在申请内容上,应公开尽公开;在申请答复时间上,尽量缩短工作时间,尽快答复。按时向省档案馆移送政务信息,方便社会公众查阅。
11.加大项目监督管理公开力度。按省政府、财政厅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公开项目经费支持力度、使用方向及项目计划年度申报指南,公示立项项目及承担单位,公开项目考核验收结论等。加大项目申报、执行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管力度,制定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项目实施监督管理办法》,推进管办分离,规范操作流程,合理分工协作,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外部监管与内部监管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的项目管理模式。
12.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网络技术相融合,强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电子监察,实现省知识产权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拓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平台的功能,梳理、规范、整合各权力和业务事项,实现计划项目的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评审、网上信息统计、网上验收、网上电子监察以及诚信管理等,努力实现行政权力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打造阳光政府、透明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五、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
13.贯彻执行公务商务接待规定。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和〈关于商务接待工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苏办发〔201325号)精神,严格执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试行)》(苏知发〔201349号)。
14.明确接待分工。接待陪同以工作对口对等为原则。国家局局领导、兄弟省市知识产权局主要领导以及本省县(市、区)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来访接待,由局办公室负责,局长陪同,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其他司(厅)级领导、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局长来访接待,原则上由相关处室负责,局长陪同或委托分管局长陪同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兄弟省市知识产权局其他领导、省辖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来访接待,由相关处室负责,分管局长陪同或委托相关处室负责人陪同;其他工作人员来访接待,由工作对口的处室负责人按标准安排。坚持轻车简从,简化迎送陪同。
15.严格接待标准。接待用餐、用车、住宿标准严格按《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公务接待工作规定(试行)》执行。用餐一般采用自助餐形式,确实不具备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公务活动不安排宴请,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商务活动可根据需要安排宴请。用餐标准严格按规定执行,以当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高档酒,工作日午餐严禁饮酒。接待对象10人以下时,原则上陪同人员不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同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坚决杜绝陪同人数多于来客的现象。住宿必须安排在国管局、省政府定点接待宾馆,同城接待不提供住宿。出行要按照低碳环保的要求,尽量集中乘车,控制出行车辆。
16.规范接待礼仪。公务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商务活动赠送礼品应当尽量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朴素大方,力求节约。接待外宾及少数民族客人来访时,要尊重对方风俗习惯、注意接待礼仪,做到热情周到,有礼有节。
六、严格控制机关经费支出
17.加强机关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经费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各处室要根据局内部预算实施方案,编制本处室预算分解方案,交财务室备案。财务室定期通报各处室预算执行进度及委托任务完成情况,对逾期未完成专项工作及指标经费余额不足的处室,及时予以提醒。财务室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及时向局领导和各处室反映财务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18.严格控制会议费支出。严格执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会议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年度部门预算批复的会议数量和规模组织召开会议,未纳入年度会议计划中的会议,要根据实际需要和预算结余情况,由主办处室提出会议申请及预算,经局党组批准,报财政厅批复后组织召开。会议费用在预算限额内使用,由主办处室会同财务室、监察室人员共同就会议期间发生的费用进行对账。主办处室在会议结束15天内办理会议费审批报销手续,报销需附会议通知、日程安排、会议预算、参会人员名单及会议开支明细清单,如有特殊情况发生超支,需附分管局领导签批的文字说明。
19.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接待费实行处室指标管理,超支不再予以报销。各处室要按规定程序报局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严格按接待标准执行,不得超支。财务室按季度与定点接待单位进行费用结算,及时准确地通报各处室接待费使用情况,并定期通过一定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局办公室要加强对接待工作所需物品的管理,实行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两条线,严格建立物品进出库账目。
20.从严管理差旅费支出。严格执行《江苏省省级机关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未按规定执行的,超支部分自理。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处级以上干部可乘坐飞机,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出差路途较远(乘火车24小时以上才能到达出差地的)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分管局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乘坐高铁列车和动车组,局长可乘坐一等座,其他人员可乘坐二等座,并凭据报销。出差人员乘坐公务车或租用车辆出差的,报销出差补助时须提供局机关车队派车单或租车凭据等。出差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转嫁差旅费用,不得接受宴请、游览等活动,不得接受礼品和地方特产。
21.严禁公款请客送礼。严禁借节日用公款互相宴请、送节礼;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收受会员卡、礼券、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支付凭证;按国家和省两办要求,做好会员卡清退工作;严禁用公款接待私客,处室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除人事处扎口安排一次工作餐外,各处室不得用公款宴请来局挂职、交流干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2.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和办公设备、耗材购置支出。修订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机关车队管理规定(试行)》,建立车辆使用维护档案,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公务用车采购、维修、加油、保险等实行政府集中采购。修订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编细编实年度办公设备采购预算,按规定方式和标准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及时报废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控制计算机、打印机、一体机人均占有量。加强办公耗材管理,规范采购、领用流程,建立出入库账目。
七、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管理
23.严格控制机关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安排。根据因公出国经费控制数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制定因公临时出国年度计划,不安排照顾性和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安排无实际需要的国外培训。严格实行因公临时出国总量控制、计划管理,局领导2年内出国不超过1次或1个任期内出国不超过2次;其他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
24.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团组人数、国家数和在外天数。出访团组人数不得超过6人,严禁通过组织团外团或拆分团组、分别报批等方式在代表团正式名单外安排无关人员跟随或分行。在外停留时间, 1国不超过5天, 2国不超过8天, 3国不超过10天,严控出访3国团组。
25.务实节俭安排因公临时出访活动。出访团组要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性内容,实质性公务活动时间应占在外日程的三分之二以上,严禁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禁安排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娱乐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厅局级以下人员安排标准间,出访用餐应勤俭节约,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或转嫁出访费用。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因公出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6.严格因公临时出国信息公开制度。在局内部对出国团组全体人员姓名、单位和职务,出访国家(地区)、任务、日程安排、往返航线,邀请单位请客介绍,经费来源和预算等信息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出访团组回国后,应在1个月内在局内部公布上述公示内容的执行情况和出访报告等。
八、严格执行楼堂管所管理和维护规定
27.严格规范管理办公用房。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苏办发〔201322号)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机关干部应按规定的面积标准配置办公用房,超标准配置的予以清理或调剂使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必须严格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严禁以备案等各种名义规避审批。维修改造项目必须以简朴实用和资源节约为原则,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和工程消耗量定额,严禁超标准装修。
九、强化节庆、论坛、展会和创建达标等活动管理
28.加强清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工作。对现有节庆、论坛、展会活动进行清理,坚决取消主题重复、立项随意、效果欠佳,且局参与程度较深、财政负担较重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坚决取消企事业单位等利用局名义举办的活动,最大限度压减活动数量。今后原则上不再批准举办或联合主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确因工作需要举办的,由处室对各类活动进行科学论证,提出申请,提交局党组会审议,报省政府批准。经批准予以保留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举办,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控制规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严禁使用公共财政资金举办奢华的节庆、论坛、展会活动,及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活动项目名单,自觉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此类活动的质量,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9.清理规范创建达标活动。建立局主要领导对清理工作负总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的清理规范工作领导机制,按照全面清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尽快对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目前开展有关创建达标活动进行清理,对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未经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活动,要坚决予以取消;对明显存在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效果的创建达标项目,予以立即停止;对可以合并的项目,要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要对内容和形式作进一步删繁就简,注重实际效果。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新的创建达标活动。
十、切实抓好督查督办
30.加大督查力度。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部署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十项规定,以及科技厅有关意见、通知、规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各项工作的全面组织领导,模范推动各项规定的落实。各处室和所属事业单位要对照相关规定查找不足,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加快整改,扎扎实实抓落实,一贯到底。加强绩效考评,将贯彻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纳入局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形成上行下效、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强化监督检查,要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机关党委设立作风建设意见箱,局网站设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专栏,收集、汇总意见和建议,推进工作作风改变;办公室、机关党委、监察室加大对各项工作的监察力度,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的审计,督查情况将不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规违纪的,要一查到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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