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论坛”探讨知识产权强国
【时间: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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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至19日在南京召开的第十二届知识产权南湖论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国际研讨会,吸引了来自美国、德国、英国、韩国等8个国家和我国港澳台、大陆地区的500余位知识产权官员、专家学者、法官及企业界、律师界、出版界人士。“互联网+”时代一方面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另一方面又在知识产权的催化下形成新的产业生态。与会者在中国从知识产权大国走向强国的大背景下,对此进行了多方探讨。
惩罚数额要提高
“知识产权强国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基本品质———创新型国家和法治化国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资深教授吴汉东表示,当今世界,创新大国当然是知识产权强国。衡量一个国家是不是知识产权强国,应该包括制度建设、产业发展、环境治理、文化养成等一系列指标。
此次论坛召开之际,正值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专利法》第四次修订之际。今年4月1日刚公布的《专利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将赔偿数额提高至2到3倍,并增设了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表示,当前知识产权诉讼中确实存在审理周期过长、保护力度不够等问题,而且大部分判决都采取了法定赔偿的方式。加大法定赔偿的数额无疑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维权“得不偿失”的困境,但专利权人自身也要增强主张意愿和取证意识。
对外经贸大学副教授刘刚仿则建议,完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计算制度,可以将市场占有率加入计算标准,以加大惩罚性赔偿。
网络转载要规范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不断加大在文化版权内容采购与自制内容的投入,使得网络版权的产值不断提升。”腾讯公司副总裁江波介绍说,2014年,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是1149.5亿元,互联网将会以更加直接和深入的方式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升级改造和结构调整,也将催化更加具有时代气息的新型版权。
江波认为,以网络平台为基础,贯通资金、内容制作、演艺明星宣传推广、发行销售延伸产品等各个环节,构建一个泛娱乐的新生态,将是“互联网+”时代版权运营的新趋势。其中,精细化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最核心的竞争力,通过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内容资产版权信息管理平台,对版权信息及时有效地收集、查询、分析、统计,让每一部作品的版权流动都清晰可见。
当前,许多网络、APP、微信公众号未经授权肆意免费转载传统媒体作品,甚至不署名、不付稿酬、无人担责。对此,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建议,加快修改完善著作权法中网络转载的版权规范,加大惩罚力度。同时,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本身应更多通过版权合作联姻,实现双赢。
音乐下载要付费
“尚未建立起健全的工业化体系就进入了互联网的免费时代,难免不堪一击。”这句话道出了我国音乐产业在互联网时代尴尬的处境。酷狗科技法务总监董鹏苦笑着给出了一组数据对比:我国互联网用户大约在5亿左右,其中有80%的人在听在线音乐,但实际上整个数字音乐行业的年收益只有5亿元左右。“平均每人每年只花了一块钱。我们收不到钱,导致唱片公司也收不到钱,无法支持原创,行业供血不足。”董鹏说。
无数案例已经证明,数字音乐很难通过广告来实现“羊毛出在猪身上”的赢利。那么,能否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找到实现版权收益的新路径?腾讯公司法务综合部社交网络高级法律顾问黄洁介绍说,QQ音乐已经做了一些尝试,如去年下半年对周杰伦的新专辑进行20元一张付费的尝试,最后下载量和购买量达到15万张。QQ音乐还和一家唱片公司合作对张学友一张实体专辑进行网络售卖,也取得了25万张的业绩。
“版权意识直接影响产业的未来发展。”面对数字音乐收费的呼声,中国传媒大学音乐与录音艺术学院副教授张丰艳认为,行业协会应承担起版权付费教育。《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也让大家看到了希望,修订声音最大的正是音乐版权。
江苏经济报记者 杜颖梅 实习生 盛蒙蒙
原文刊发于江苏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