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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调整专利资助办法
【时间:2017-06-19】  【作者:叶树林】  【单位:沭阳县知识产权局】 

近期,宿迁市沭阳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调整沭阳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下称《办法》),对原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了重大调整。

《办法》规定,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和不符合专利收费减缴条件的授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分别给予不同标准的资助;对PCT专利申请每件给予15000元资助,对PCT专利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授权后按照每个国家专利资助2万元。《办法》还明确对专利授权大户给予奖励,对年申请专利超50件且授权3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年发明专利授权5件以上的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年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此次专利资助办法的调整,旨在充分发挥专利资助政策引导作用,对鼓励发明创造、提升专利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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