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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公示

发布日期:2026-02-26 14:52 浏览次数: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江苏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经有关单位申请、省知识产权局审核,拟同意苏州江南一绣工艺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对公示有任何异议,请向省知识产权局反映。公示结束后,我局将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定并公告。

附件:拟同意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单位名单.docx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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