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据新修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知识产权局编制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有关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本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有以下十类: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

2.江苏知识产权类地方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江苏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相关政策;

4.江苏知识产权发展统计信息;

5.本机关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及办理结果信息等;

6.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本机关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本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本机关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jsip.jiangsu.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信息公开目录》,并可在相应栏目中获取。

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向我局申请获取。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一)申请的提出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本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以当面、信函或传真形式提交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025-83279984)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在本局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中直接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在线提交即可。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局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法。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我局设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政务服务中心二期六楼;电话:025-83279986;传真:025-83279984;邮编:210036。作息时间:8:30-12:00  13:30-17:30(秋冬季);8:30-12:00  14:00-18:00(春夏季)。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举报,请将举报内容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邮寄方式提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字样。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