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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领导小组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临时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以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我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及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知识产权工作有关要求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在推进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中的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