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
省法院:主要负责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工作;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其他司法部门的交流合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省检察院:主要负责对公安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知识产权刑事裁判是否正确实行监督。 省委宣传部: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省各新闻媒体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拟定本省有关著作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培训和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 省委政法委:主要负责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指导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调指导机制,统筹加强省政法单位与有关部门间协作配合;牵头组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执法司法重点和难点问题调查研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部署细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阶段性目标、重点和任务等,定期听取推进实施等情况;支持和监督政法机关依法办理知识产权民商事、刑事和行政案件。 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经济体制改革措施中,纳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参与省级投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省教育厅:主要负责加强全省高校知识产权工作,指导高校培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和开设有关课程;指导中小学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增强青少年发明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省科技厅:主要负责拟定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相关政策措施,发挥省级科技计划作用,引导推动知识产权创造。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推动产业和工业企业的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开展软件著作权登记;加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力度。 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案件;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会商和衔接配合;会同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省司法厅:主要负责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的审查、协调修改工作;管理和指导知识产权司法鉴定、公证工作;协调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库建设。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统筹安排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完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财政支持政策。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要负责拟定促进全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人才培养政策及措施;组织实施有利于自主知识产权和人才产出的激励、职称评价等制度。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知识产权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科研单位研发的环保产品、技术取得自主知识产权。 省农业农村厅:依法查处农作物品种侵权行为;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监管和保护工作;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注册知识产权。 省商务厅:主要负责组织全省商务系统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协调处理涉外贸易中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对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商务(大型)会展实施知识产权监督管理。 省文化和旅游厅:主要负责拟定全省文化市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加强文化旅游领域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加强文化市场以及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文化市场中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强我省历史文化遗产、文化种类名称、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申请注册工作,保护我省特色文化资源;深入挖掘人文、自然景观和各旅游景点及旅游相关产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知识产权价值。 省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组织卫生健康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政策规定等知识宣传与培训;协助制定并落实卫生健康(含中医药)知识产权工作的相关政策与措施;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调处卫生健康系统内发生的知识产权争议和纠纷。 省外办:主要负责协调指导涉及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外事活动;在开展对外国际交往活动中,宣传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 省国资委:主要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国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国有企业提高知识产权维权能力和水平。 省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负责打击生产领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跟踪研究知识产权与技术法规及标准相结合的动态及趋势。 省广电局:主要负责全省广播电视系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督促各级广播电视机构建立、完善广播电视节目知识产权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播放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省统计局:主要负责开展全省“四上”企业知识产权统计相关工作;协助省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建立地方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开展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工作。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协调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加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运用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加大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广力度。 省林业局:主要负责指导和推进全省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强化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依法指导查处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引导诚信守法经营。 省药监局:主要负责推进全省医药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省药品、医疗器械打假保优工作,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省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负责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服务体系和人才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发展;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交流。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主要负责推广普及知识产权金融知识,推动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等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基于各类知识产权的金融产品创新。 南京海关:主要负责实施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在进出境环节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普法宣传。 省税务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财税支持政策。 省银保监局:主要负责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 省行政学院:主要负责设立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省贸促会:主要负责为企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提供服务,为我省企业境外参展提供知识产权法律调解和咨询服务,推动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 |